如何健康、安全地备孕?这份官方最新发布的「备孕保健指南」请查收!
当前,我国产前保健和产前诊断水平不断提高,新生儿死亡率大幅度降低,但低出生体质量、早产及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率仍居高不下,每年出生缺陷人数高达 80 万~120 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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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孕产妇保健质量和降低 0~5岁儿童死亡率一直是全球卫生目标。近期,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发布最新《备孕保健专家共识(2023)》,旨在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、加强孕前孕期保健服务以及提高出生人口质量。
孕前保健相关知识
孕前保健时间:狭义上指妊娠前 3 个月,广义上指可能导致妊娠的无保护性行为发生前 1~2 年或以上这段时间。 孕前保健对象:多数国家将计划妊娠的夫妇列为孕前保健服务对象,从本质上看,孕前保健服务对象包括所有已婚、即将结婚和预备生育的夫妇。
1. 制定生育计划,合理生育间隔
最佳生育年龄:女性 24~29 岁,男性 26~35 岁。
妊娠时机:短效口服避孕药一旦停药即可计划妊娠;复方长效口服避孕药停药3个月可计划妊娠;皮下埋置避孕剂和宫内节育器取出后3个月可计划妊娠;复方避孕针停用5个月恢复排卵后可计划妊娠。
合理生育间隔:两次妊娠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,最好超过18个月,妊娠间隔在6~18个月应进行风险和益处评估;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受孕的不孕症患者,两次妊娠间隔时间应大于6个月小于18个月。
正常育龄期女性,有规律的正常性生活,停止避孕 1年未孕及年龄>35 岁、试孕 6个月未孕者均应转诊不孕不育专科,必要时人工辅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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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孕前3个月开始补充叶酸
建议孕前 3个月开始每日补充 0.4mg合成叶酸,或含 0.8mg叶酸的复合维生素,直到妊娠 12周。
对于生育神经管缺陷儿高风险的妇女(如服用抗惊厥药物、孕前糖尿病、有神经管缺陷生育史或家族史、BMI≥30 kg/m2 等),建议孕前 3个月开始每日补充 4mg叶酸,直到妊娠 12周。
4. 谨慎用药,保持身心健康
备孕期应谨慎用药,尤其是可能对胎儿发育有害的药物(详见备孕用药指导);避免密切接触宠物及有毒有害物质(包括铅、砷、苯、汞、农药、X 线等)。
计划妊娠前 6个月夫妇双方应戒烟酒,并远离吸烟、高噪声、高温环境,避免高强度工作。保持心理健康,解除精神压力,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。
计划妊娠前3~6个月,夫妇双方都应调整自身营养、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,平衡膳食,科学合理地补充各种营养元素。多吃含铁丰富的食物,适当摄入碘盐及富含碘的食物。
二、孕前检查
伴随不同疾病的妇女的备孕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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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孕前性传播疾病和其他感染性疾病的筛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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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孕前疫苗接种推荐
最新专家共识指出,接种减毒活疫苗后应避孕 4周;通常认为妊娠期间使用灭活疫苗和类毒素疫苗是安全的。若接种疫苗后发现已经妊娠,不推荐仅以此原因终止妊娠。
百日咳疫苗:从未接受过百日咳疫苗或百日咳疫苗接种情况不详的育龄妇女,建议孕前给予单次疫苗接种。
麻疹-腮腺炎-风疹疫苗和水痘疫苗:均属于减毒活疫苗,应在妊娠前至少 28 d 或产后接种,如果风疹检查结果为阴性,建议在孕前 3 个月接种风疹疫苗。因水痘疫苗为两剂,故建议备孕妇女在尝试妊娠前 2 个月开始接种。
流感疫苗:流感疫苗属于灭活疫苗,故备孕期和妊娠任何阶段的女性均可接种。
HPV 疫苗:孕期不建议接种 HPV 疫苗,如果备孕期开始 HPV 疫苗的接种,后发现妊娠,则建议将疫苗接种的完成推迟到产后。
乙肝疫苗:备孕夫妇若无乙肝保护抗体,特别是丈夫为乙肝携带者或患者,女方为正常且没有免疫时,应接种乙肝疫苗。
新型冠状病毒疫苗:
备孕夫妇(尤其有高暴露风险者)建议孕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;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推迟妊娠计划。接种新冠疫苗后发现已经妊娠,不推荐终止,孕期密切跟踪随访。
新冠疫苗对配子、胚胎及母婴的远期影响目前尚缺乏证据。建议疫苗接种 1个月免疫反应稳定后再考虑妊娠。疫苗接种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育龄夫妇,建议推迟妊娠计划。